四川保监局发布《关于灾后保险理赔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》
编辑:绵阳保险综合服务网 发布日期:08-06-13 点击次数:打印本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


  四川保监局6月4日向社会发布《关于灾后保险理赔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》:1、坚持“重合同,守信用”原则,凡属于保险责任的,应赔尽赔。坚持以人为本,对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条款方面产生争议时,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。2、对于被保险人全家遇难的,保险公司按照理赔程序和继承法的规定,主动寻找受益人,直到找到保单合法受益人并予以赔付。对于被保险人失踪的,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失踪人员名单,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金额的一半,一旦确认死亡即全额赔付。对于被保险人伤残的,按照保险责任,简化手续,主动慰问,及时理赔。3、对于保单灭失或损毁的,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基本信息与保险公司投保资料相符,保险公司予以无保单受理。需要补办保单的,免费补办。4、对于农村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、能繁母猪保险等,及时、足额理赔。5、保监会和灾区保监局将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监管。同时,欢迎广大群众对保险理赔工作进行监督。
  
来源:保监会网站